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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问责处理森林火灾相关责任人

时间:2010-2-10来源:网络 作者: 网络点击:

  新华网昆明2月10日电 (记者 李倩) 近来,昆明市发生多起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对火灾发生原因进行了认真调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停职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警示批评谈话、辞退等问责。

  昆明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张洪安通报了三起较典型森林火灾的问责情况:2010年1月30日15时05分,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花渔沟社区居委会石关村小组大闸箐山场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43.3公顷,受害面积6.5公顷,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经调查发现,火灾中存在林区交界地带管理责任不明确、火源管理不到位,护林防火堵卡点调整不及时等问题。

  为此决定给予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站主要负责人免职问责处理;给予盘龙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停职检查问责处理,此外还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和相应处罚。

  2010年2月5日11时30分,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姚家冲小普吉果园附近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5.33公顷,受害面积3.33公顷,没有出现人员伤亡;2009年12月10日14时36分,东川区拖布卡镇新店房村茶花箐小组湾梁子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4.09公顷,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经查,火灾中存在对特殊人群和护林员管理不到位、火灾报告制度落实不够、火情上报不及时等问题。为此,给予相关责任人免职、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警示批评等问责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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