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新闻>浙江台州国土局原局长涉嫌受贿140万受审 >

浙江台州国土局原局长涉嫌受贿140万受审

时间:2010-2-6来源: 作者: 点击:
  本报杭州2月5日电(记者范跃红通讯员台仙)今天上午,有着“作家局长”之称的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因被指控涉嫌受贿140万余元(本报曾多次报道)在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受审。庭审中,刘长春彻底推翻了以前在侦查阶段的所有有罪供述,包括自己亲笔书写的犯罪交代和悔过书。   担任此案第一公诉人的仙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项凤华宣读起诉书,指控他从1997年至2007年期间,利用担任台州市国土局长的职务便利,收受五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贿赂金额128万余元人民币和1.5万美金,为相关房产公司在工程验收通过、土地证发放、建设用地审批、缓缴土地出让金等方面谋取利益。起诉书刚一宣读完毕,刘长春全盘否认了检察机关的所有指控,包括他在检察机关侦查阶段亲笔书写的犯罪交代和悔过书。对此,公诉人一一举证反驳。   预计此次开庭将持续两天。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查看[浙江台州国土局原局长涉嫌受贿140万受审]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
精品号段推荐
在线咨询客服(010-5166 6157)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开发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
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丰桥路8号院3楼3-304(南三环万柳桥)
上海市:上海市闵城路199号9栋903室
江苏省:盐城市建军中路金贸花园7-203室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86号江天大厦1801A
贵州省:贵阳市冶金路6号
浙江省:义乌市宾王拉链街六区3-5号3楼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科技创业中心A座8078室
辽宁省:海城市环城西路24-18号
江西省:赣州市黄金二路丽水华庭3栋204室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胜利西街与青年路交叉路口东南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160号9-501B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西路长虹大厦1802
            角东方威尼斯2508号
重庆市:高新区渝州路132号4栋2-1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路9号百脑汇大厦B513室
浙江省:金华武义县紫金五圣商业中心五圣街251号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41号643室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我爱我家1-21705
江苏省:南京市(新街口)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1301,1303室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菜园街141号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北大街1号室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祈门路33号四方新村26栋1704
河南省:漯河市漯河新闻大楼2层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高强建筑机械商场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9号百汇大厦北座1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