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新闻>羊城晚报:好友间发送黄段子算不算犯罪 >

羊城晚报:好友间发送黄段子算不算犯罪

时间:2010-2-9来源:网络 作者: 网络点击:

  抛题引砖  不发言当心“被增长”

  今日话题:手机发涉黄短信,将面临禁停发短信功能,甚至停机的惩罚,如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却表示,朋友间传播淫秽信息一般不按犯罪处理。低俗情趣与涉黄界线难定,朋友更是难以“鉴定”,如此草率,效果是否会适得其反?

  网友发言

  金羊网友外外星人:麻烦请教一下,到底如何界定好友、非好友?见过几次面的算好友?你当我是好友,我也要当你是好友?故意涉“黄”的人,恐怕将所有被传的人都当好友了,这可如何解释?

  金羊网友严承章:我认为,至少区分了道德与犯罪的界限。手机在朋友或亲人中互传黄段子,从本质上说还是属私人通信范畴,一般是受保护的,因内容低俗,有伤社会风气,有关部门才来管你,但这个管是有限度的,这种行为本身还没有真正触犯现行的法律。从法律角度看,高院胡主任的说法是对的,区分了道德与犯罪的界限。

  金羊网友口水多过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违反可以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如此看来,“利用电话传播淫秽信息”证据如来自电信监控系统,即该证据的取得手段为非法,不能获得证据质证,即使违法了,要么无罪,要么两败俱伤。

  后台支持:尚伟亮

  廖海军

查看[羊城晚报:好友间发送黄段子算不算犯罪]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
精品号段推荐
在线咨询客服(010-5166 6157)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开发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
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丰桥路8号院3楼3-304(南三环万柳桥)
上海市:上海市闵城路199号9栋903室
江苏省:盐城市建军中路金贸花园7-203室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86号江天大厦1801A
贵州省:贵阳市冶金路6号
浙江省:义乌市宾王拉链街六区3-5号3楼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科技创业中心A座8078室
辽宁省:海城市环城西路24-18号
江西省:赣州市黄金二路丽水华庭3栋204室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胜利西街与青年路交叉路口东南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160号9-501B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西路长虹大厦1802
            角东方威尼斯2508号
重庆市:高新区渝州路132号4栋2-1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路9号百脑汇大厦B513室
浙江省:金华武义县紫金五圣商业中心五圣街251号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41号643室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我爱我家1-21705
江苏省:南京市(新街口)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1301,1303室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菜园街141号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北大街1号室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祈门路33号四方新村26栋1704
河南省:漯河市漯河新闻大楼2层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高强建筑机械商场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9号百汇大厦北座11F